新聞周刊:球迷代搶蘇超門票2217張牟利38萬被判刑 各并處罰金3萬

10月8日訊 據(jù)中國新聞周刊報道,球迷代搶蘇超門票2217張牟利38萬被判刑,各并處罰金3萬元。
林浩和陳默是某科技公司的技術人員,也是實打實的“蘇超”鐵桿球迷。兩人眼見“蘇超”門票供不應求,便萌生出利用技術手段開發(fā)搶票程序、從中牟利的想法。
“當時就覺得‘蘇超’比賽火,搶票的人多,我們懂技術,做個小程序搶票肯定能賺錢?!卑赴l(fā)后,林浩供述了犯罪動機。在兩人的分工中,陳默負責“抓包”工作,精準抓取官方購票渠道的相關信息,并將其打包發(fā)送給林浩。林浩則是憑借編程能力編寫搶票軟件腳本,開發(fā)出名為“不服就是淦”小程序。
這款隱藏在網(wǎng)絡背后的搶票程序,有著普通人無法企及的“優(yōu)勢”。它可以直接繞過官方購票平臺的前端限制,直接連接后端服務器,還嵌入了自動獲取余票信息、座位信息并自動下單等官方購票平臺不具備的功能,能夠讓用戶信息被更快識別到,從而在毫秒之間完成搶票下單操作。
為了讓搶票程序避開平臺的安全檢測,林浩還租用了上百個云服務器,將需要搶票的客戶賬號信息分配到不同服務器上,模擬不同用戶的操作環(huán)境,以此規(guī)避平臺的反作弊檢測。程序開發(fā)完成后,林浩和陳默找來了周凱、趙陽等人拓展客戶,還專門建了一個名為“蘇超手速快”的群,幾人在群里分工協(xié)作、互通消息。陳默還在群里特意囑咐其他人,要注意和客戶溝通的方式,避免發(fā)生沖突而被舉報,還要求定期刪除聊天記錄,試圖掩蓋犯罪行為。
為攫取非法利益,林浩與陳默定下規(guī)則,每張門票二人抽取80元的技術服務費,周凱等人可以自行向客戶定價“代搶費”,賺取差價。在巨大的利益誘惑下,周凱等人迅速行動起來,他們在某二手交易平臺上以100元至380元不等的價格上架代搶“蘇超”門票的服務,吸引有購票需求的球迷下單。
球迷下單后,僅需向周凱等人提供手機號碼和官方售票平臺的登錄驗證碼,這些信息會被及時錄入“不服就是淦”小程序中。待門票開搶,林浩編寫的腳本程序便會自動運行,直接連接官方售票平臺的后端服務器,獲取余票信息、鎖定座位并完成下單,隨后周凱等人通知球迷在官方平臺支付門票費用。在這條黑色產(chǎn)業(yè)鏈中,各環(huán)節(jié)的涉案人員都牟取了不菲的收益。經(jīng)查實,2025年6月至8月,該犯罪團伙非法代搶“蘇超”門票2217張,非法獲利37.9萬余元。
直至2025年8月,“蘇超”聯(lián)賽宣布門票改為預約抽簽制,這套非法搶票程序才失去操作空間,林浩和陳默等人才停止犯罪行為,但他們的犯罪痕跡也進入公安機關的視野。
2025年12月31日,濱??h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數(shù)據(jù)罪對林浩、陳默提起公訴,周凱、趙陽等人另案處理。2026年3月10日,濱海縣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,以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數(shù)據(jù)罪分別判處林浩、陳默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三年六個月,各并處罰金3萬元。